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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西建筑装饰协会 时间:2022-01-06


关于开展2022年度

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区建筑装饰工程管理水平,树立企业质量品牌,推动我区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桂建管字(2002)4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目前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会将开展2022年度“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区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共分为三大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建筑装饰设计类。

二、各类别工程分别按其评选办法和申报表的要求进行申报,各类别均需根据要求单独报送全套申报资料。

三、申报工作时间如下:

 自2021年12月8 日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拟申报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项目,直接向广西建筑装饰协会申报,计划在2022年7月15号之前完成所有的项目现场复查工作

四、申报单位必须是广西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单位,申报名额如下:

1.当年度新入会单位,1个(2021年7月1日后加入协会)

2.会员单位,2个

3.理事单位,3个

4.常务理事单位,4个

5.副会长单位,6个

注:以上申报名额不限于自治区重点工程或地级市重点工程项目的精装修标段或幕墙工程项目,以及工程造价不低于 5000万元的精装修、幕墙工程项目(需要提供政府文件证明符合“重点工程”要求)

五、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必须提供但不限于:

1.精装修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

2.幕墙工程项目:符合评审申报要求的幕墙检查报告等。

以上两项的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我会将对全部上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经过公示后的项目才能列入现场复查计划名单。

六、为了保证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申报单位需准备申报项目的银行付款电子单及该项目的财务凭证等备查;对申报项目施工标段范围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提供必要的证明等。

七、申报的评选工程范围2019年6月30日至2021年6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工程结算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一般情况下需提供第三方的审计证明;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工程造价需要业主盖章证明,且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幕墙类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申报的工程项目需申报单位自检无施工质量问题和事故隐患,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程施工、设计的资质证书,并与有关单位签订有效的建筑装饰施工、设计合同。(拟申报“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的申报及现场初审复查工作另文通知)

八、申报后因故撤评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协会。

本活动为各单位自愿申报,不收费。

注: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评选通知及相关事宜,我会将在广西建筑装饰网 http://www.gxzs.cn)上发布,请各单位自行下载资料并按照要求申报,如有问题或疑问,请直接与广西建筑装饰协会联系。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100号盈地大厦8楼

    编:530022                             联 系 人: 宾若希

联系电话 0771--5596885            邮箱:372304585@qq.com



     广西建筑装饰协会

                                  2021年12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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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docx

附件2   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公共建筑装饰类)申报表.docx

附件3   2022年度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工程复查实施细则.docx

附件4   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建筑幕墙类)申报表.docx

附件5   2022年度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建筑幕墙类)工程复查实施细则.docx

附件6   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建筑装饰设计类)(幕墙设计类)申报表.docx

附件7   2022年度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建筑装饰设计类)(幕墙设计类)工程复查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