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精神和本协会章程的规定,以及我会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费收取方案,为保证协会各项工作及活动的正常开展,2023年度会费收取工作自2023年2月20日起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费收取的具体标准
1.会长单位(含:副会长单位、各分会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10,000元/年;
2.各分会副会长单位(含监事单位):6,000元/年;
3.常务理事单位(含一级资质企业):4,000元/年;
4.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含:二级资质企业):3,000元/年。
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于2023年5月30日前缴纳2023年度会费。
二、根据本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及补充规定:“会员如果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有欠缴会费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一并补缴,否则视为自动退会; 因欠会费自动退会的会员单位,第三年重新申请入会的,当年不得申报装饰工程评优奖项。
三、会员可以按自愿原则,以高于上述标准的数额缴纳会费。
四、交纳会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现金交纳。请会员单位在银行汇款时务必注明本单位名称及交款内容。
五、汇款后,请会员单位填写会费缴纳情况回执表,并将回执表电子版发到协会邮箱 gxjzzs@163.com,以便协会及时确认收到汇款,开具发票,并发送至会员单位。请联系人注意查收手机短信,会费发票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联系人手机号码,请联系人收到短信后根据短信信息及时到网上下载会费发票。会费发票为财政部监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
户名:广西建筑装饰协会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帐 号:6301 0154 9000 01233
开户银行代码:310611000019
汇款交款内容:2023年度会费
秘书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0号盈地大厦8楼
邮编:530022
联系人:曾子珊 王容舟 朱容瑛 陈雪玲 黄榆
联系电话: 0771--5596885 5596881 5590609
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的义务和责任,请各会员单位领导督促本单位尽快缴纳。衷心感谢各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的帮助和支持!
广西建筑装饰协会
2023年2月20日